—— 制造毒品罪 ——

何谓氯代麻黄碱,属于制毒物品还是毒品半成品?

作者: 杭州任建风律师 2024-12-30 13:00:10 0

氯代麻黄碱,化学名称N- 甲基-1-苯基-1-氯-2-丙胺,又称β -氯代甲基苯丙胺,俗称“熟麻黄碱”“熟麻”“氯麻”,是由麻黄碱与氯代化学 试剂反应形成的制造冰毒的中间体。由于利用氯代麻黄碱制造冰毒的过程较 短,且产出的成品率高,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法买卖氯代麻黄碱的案件,如何 准确定性存在不小的争议。如果将氯代麻黄碱直接认定为冰毒半成品,则此 类案件可以定性为贩卖毒品,处罚很严厉。如果将氯代麻黄碱认定为制毒物 品,则此类案件多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犯罪性质相对较轻,惩处力 度也会相对小些 。

据了解,氯代麻黄碱的成分与麻黄碱不完全相同,仅是采取某一种制 毒工艺所需要的中间体,不是制造冰毒的必经环节,故不宜将氯代麻黄碱认 定为制造冰毒形成的半成品。对这类案件,原则上仍应按照制毒物品犯罪处 理。2018年2月,公安部、商务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关总 署、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公告,将氯代麻黄碱列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由此,也平息了关 于氯代麻黄碱的性质之争。今后工作中,对于非法买卖氯代麻黄碱的,通常  按照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处理,如果为了制造毒品而买入氯代麻黄碱, 一般 认定为制造毒品罪即可(重罪吸收轻罪),不必对购买氯代麻黄碱的行为另行 认定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任建风律师
  • Jeffrey-ren@163.com
  • 18258106365
  • 杭州市拱墅区运河万科中心B区B2幢2层
lll